全国服务热线: 18811436180

快速办理北京小规模公司注销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

发布日期 :2024-07-22 10:46发布IP:117.119.100.146编号:10128991
分 类
公司注册
单 价
电议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8811436180
手机
18811436180
Email
732239762@qq.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于公司注销的规定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营业执照的办理和注销都是需要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并由上述部门来进行审查的,所以上述部门是有相关职能的,一般是不得收取营业执照的注销费用的。



相关分类
北京市坤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嘉业大厦
  • 电话:18811436180
  • 手机:18811436180
  • 联系人:常松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企业咨询新闻